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在线 >> 信息中心 >> 山东新闻 >> 正文
  福建商场将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            【字体:
福建商场将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
作者:新闻采编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5    

  新华网福州3月24日电 (记者来建强) 福建省日前明确规定,6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将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届时,福建省将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实行明码标价的检查,制止商品零售场所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的行为,确保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

  目前,福建省各地正大力开展引导并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篮(包、袋)和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型购物袋,逐步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

  6月1日前,福建省各地还将完成对塑料购物袋使用企业库存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清理工作,确保6月1日之后不再使用。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奥运开闭幕日北京地铁24小时
    湖南平江华南虎造假真相调查
    专家称赠台熊猫健康良好可随
    东莞市委书记要求媒体树立反
    未来三天东北持续雨雪大风 南
    香港撞船事故18名船员已失踪
    乌鲁木齐公安局称公交车爆炸
    成都至九寨航班每周增加130架
    四川规定上下班途中意外死亡
    郑州拟规定擅自披露消费者手
    山东在线 Copyright@2006-2007 鲁ICP备07018514号 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