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油消费税调整 燃油税还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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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汽车发烧… 文章来源:山东在线 更新时间:2008-4-17 20: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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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恢复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油等四类成品油征收全额消费税。记者接到不少车主朋友的询问,是不是喊了多年的燃油税要开征了? 燃油消费税不等于燃油税 仔细阅读后,记者发现此次征收的是燃油消费税,它是指对消费燃料油这种商品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燃油附加税”是两码事儿。 早在2006年,国家就开始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消费税: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的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2元,燃料油的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1元。由于考虑到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上述4类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后,如果征税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因此,当时国家又规定,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可享受减税优惠,按应纳税额的30%缴纳消费税。而根据刚刚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此次是恢复了全额征收而已。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燃油税”则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通过将养路费捆绑进油价,把每辆汽车要缴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避免了目前存在的“天天在路上跑的出租和只是上下班代步的私家车缴纳同样养路费”的问题,真正实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目前,我国已在海南省进行了燃油税试点推行。如果非要给两者找出点关系来的话,那就是两者其实都是国家“节能减排”的一个措施。 燃油税送小排量汽车进入春天 节能减排,首当其冲的是节约燃料油。因此,用税收的杠杆来调节燃油消耗实际上也是节能减排的一个手段。早在1997年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中明确了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但一直没得到落实,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表示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 今年的两会,燃油税再次成为汽车界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就指出,尽快出台燃油附加税是破解目前小排量汽车发展陷入困境的重要举措。他说,我国政府提倡节能减排,鼓励发展小排量车,但遗憾的是,中国的车还是越造越大,当然小排量车的技术也应该很高。燃油附加税越快出台越好,这样会使企业研制节能环保的小排量车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小排量汽车才能迎来真正的春天。 实施燃油税不仅有利于节能减排,对于目前在市场上处境不太好的小型车来说无疑也是利好。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公司总裁王凤英《关于健全节能减排鼓励政策,优先发展高品质小排量车的建议》的议案也与小型车有关。而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家绪也带来了《关于建立节约型社会应大力发展小型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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