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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该为房价上涨承担多大责任?
《21世纪》:有人提出,这几年房价大幅上涨,是因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严重不足。如何看待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和房价之间的关系?
顾云昌:经济适用住房当时承担了两个职能,一是保障性职能,二是拉动经济增长、平抑房价的职能。把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控制住,整个房价不就平抑下来了吗?所以在2003年以前,房价相对平稳和经济适用住房有一定的关系。
而房价的高涨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住房制度改革和新的住房制度的建立,这两个问题是分开的。所谓改革就是破旧立新,也就是说,住房制度改革有破除旧的住房制度、建立新的住房制度的含义,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住房制度的破旧立新,不破除旧的福利制的、吃大锅饭的计划经济体制,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把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发展混为一谈,把制度改革和房价的高低混为一谈。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制度层面的建设,一个是经济冷热的调控。
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也同样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要破除旧的住房制度,建立新的住房制度,不断地深化房改,使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善,努力解决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奋斗目标,使各种不同收入下的人群都有他获得住房的渠道。同时,由于房地产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这个支柱产业的冷热变化、发展速度、房价高低都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所以我们必须对房地产的冷热,也就是对房价进行调控,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化、大起大落。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这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任志强(任志强博客|任志强新闻):我至今也不认为中国的保障性住房严重不足,我们有30-50年的时间是全保障,房改房、公房租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并不低。从1998-2003年商品房竣工约13亿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峻工约18.8亿平方米,远远高于商品房。200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最低收入的30%的人群和最高收入的70%的人群的住房标准只相差十几平米,与他们的收入差距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全世界各国需要政府完全保障的户数大概不会超过10%,而中国平均下来也就只有2%,北京市推行了全民申报制度,在600万户家庭中只有7万多户家庭需要廉租房,即使按常住人口400万户计算,也只有2%左右的比例,全国平均下来是2.9%,这个比例是很低的,所以我们要建立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其实并不困难,像北京,符合廉租房标准的只有7万多户,每年投入十几个亿建廉租房,两三年就解决了。我认为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房子住,而是住房条件差,没有水、气、独立厕所、厨房等等。
现阶段,我们全部的存量住房约117亿平方米,其中房改房52%,公房租赁11%,还有一部分原有私房,商品房总量只占23%左右。低收入家庭存有大量私房,一方面是因为1995年的私房改革以后,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把“文革”期间没收来的房子还给大家了,另一方面是因为城市改造把农村变成了城市,农民的住房同时变成了城市住房,由于取消了农业户口,他们的住房不再是小产权而是大产权了。每年商品房的增量大概只有五六亿平米,而城市化改造带进来的住房需求一年有7亿-10亿平方米。这一部分人口的收入可能相对较低,但是私房的拥有量却很大,户均面积基本上都超过了100平米。所以总体平均下来,低收入家庭真正没有住房的比例很低。社会保障体系是让你有地方住,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不是让你过得很奢侈,而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总想把安全网变成弹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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