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高院终审台湾毒枭钟万亿 维持死刑判决_人物特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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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高院终审台湾毒枭钟万亿 维持死刑判决_人物特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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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08-3-28 23: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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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6日,昆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万亿、钟溪洲、王俊鹏、刘文嵩等四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在大陆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钟万亿被判处死刑;钟溪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两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的成功侦破,是海峡两岸首次开展打击毒品走私犯罪实质性协作配合的成功范例。图为法警将该案一案犯带出法庭。资料图 中新社发 石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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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3月28日电(记者李怀岩)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以大毒枭钟万亿为首的特大国际贩毒集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7年6月2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台湾毒枭钟万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钟万亿及其同伙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据介绍,2004年4月,昆明海关获悉,一个以台湾人钟万亿为首的涉嫌贩毒集团利用定居昆明投资经商的身份为掩护,长期从事毒品走私活动。昆明海关先期调查发现,钟万亿一伙通常在昆明遥控指挥其手下在台湾联系货主,由其在泰国的团伙成员从“金三角”购买毒品海洛因,然后伪装 藏匿于家具等商品中通过海运走私至台湾,牟取暴利。
2006年2月,经过长期缜密侦查,昆明海关缉私警察与台湾地区警方、泰国警方合作,彻底铲除了以钟万亿为首的特大国际贩毒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钟万亿在昆明被警方抓获。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结合相关证据,最终认定钟万亿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钟万亿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据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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