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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也不是啥好东西:只想做万世江山           
朱元璋也不是啥好东西:只想做万世江山
作者:历史专家 文章来源:网络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08-4-7 8:15:09
    出身流氓无产者的乞丐、和尚朱元璋从参加起义到当上皇帝花了仅仅十六年的时间,现在看来也是个天大的奇迹。他成为四海之君后最担心的就是如何把朱家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为此,这个没有读过书但精明过人的农家子弟搜肠刮肚设计了一整套看似天衣无缝的制度来规范子孙的行为。这些制度的精致和完善令人叹为观止。
    
    说到明朝政治制度,不能不提一本非常重要的典籍——《皇明祖训》,它是朱元璋亲自主持编纂的,内容是为巩固朱明皇权而对其后世子孙的训诫,初名《祖训录》。该书始纂于洪武二年(1369),洪武六年成书,朱元璋亲笔作序,命礼部刊印成书。洪武九年又加修订。洪武二十八年重订,更名为《皇明祖训》,并将首章的《箴戒》改称《祖训首章》,它是皇子皇孙们从幼年起的必修课。全书条目有十三,主要内容有:禁用酷刑;禁立丞相;强调节俭;告诫后代帝王不要轻易动止;规定皇后不得干预外政,宫闱当谨内外;分述内官职掌、品秩和内官机构的设置。里面对朱家子孙的管理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制定了后世二十代子孙排序用字;封爵的程序和规格;规定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者,可考验授官;宗人府及王府官的设置;王国军队的设置,规定亲王仪仗;规定诸王宫室格式,不得僭越;朝觐时沿途人役物料的支给和每岁常用等等。
    
    朱元璋像一个计算机程序员一样把自己能够想到的危险都用制度化的规定加以防止,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后来的运行是如此糟糕。他可以设置精致的程序,可操作员的贤愚他做不了主。他以后的十五个操作员把他本来就有漏洞的程序改得乱七八糟,他设想的万年帝国灭亡了,他健在的近支子孙几乎被满清杀了个精光。
    
    朱皇帝怕功臣在他死后尾大不掉,统统将他们砍了。可等靖难之役孙子朱允炆要用人时却朝中无良将,只好仓皇辞庙。他怕皇帝软弱,权臣跋扈,派亲王驻守要地,以备拱卫皇室,可夺取他宝贝孙子朱允炆皇位的就是自己钟爱的四子朱棣。据说,这个漏洞他想到了,还准备了一个补丁软件——给孙子准备好僧衣、度牒以备逃亡!
    
    他怕宦官误国,不许宦官读书识字,不许宦官兼任外臣文武衔,不许穿戴外臣所穿戴的冠服,品级不得超过四品等;还在宫门上挂一块高三尺的铁牌,上面刻有“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他死后四十四年,他孙子的孙子明英宗在位时,太监王振嫌这个铁牌碍眼,命人摘走。有明一代,权阉迭出,气焰之炽盛于前朝。被史家称为贤明的宣德皇帝专门在宫内设立内学堂,教宦官识字,以代替皇帝批阅文件。《明史》记载:“初,太祖制,内臣不许读书识字。后宣宗设内书堂,选小内侍,令大学士陈山教习之,遂为定制。由是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数传之后,势成积重,始于王振,卒于魏忠贤。”
    
    他怕分皇权,禁设丞相,可后世仍然出了严嵩、张居正这样不是丞相的丞相。《明史》中说:“高皇帝(明太祖)罢中书省,以天下事委之六部,文皇(明成祖)乃有阁臣之设,亦仅持文墨议论耳,渐而票拟,渐而称辅臣,浸失初意。至嘉靖以后严嵩、张居正等怙宠行私,上窃朝廷之权,下侵六曹之职,怨毒盈于天下,而祸败随之。盖阁臣之外重势而蒙恶声至,此而极。”
    
    看到朱元璋禁用酷刑一语,你可能认为他是仁慈的君主,那就大错特错了。明朝的刑法《大明律》洪武三十年颁行天下。在《大明律》之前,作为决狱标准的是朱元璋亲手写定的《大诰》。见于《大诰》的酷刑,有族诛、凌迟、极刑、枭令、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枷号令、枷项游历、人口迁化外等三十余种,多为《大明律》所无,而量刑标准,也比《大明律》严酷得多。四十年之中,据《大诰》所载,凌迟、枭示、族诛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案。这些案子,如果按《大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该受到轻微的惩罚,像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只杖一百,而《大诰》居然全都用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大诰却是族诛。浙江发生了一件假钞案,“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说“其刑甚矣!”根据野史等的记载,还有一些别出心裁的酷刑:铲头会、刷洗、枭令、称竿、抽肠、剥皮、剥皮揎草。看看名字就令人不寒而栗!到了洪武二十八年的五月,杀人魔王朱元璋下诏禁止酷刑,他假惺惺地说:老子自从起事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啥事没有经过?啥人没有见过?对其中的大奸巨恶用严酷的刑法处置,目的是使人不敢犯法。不过法外之刑是权宜之计,“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鲸、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太祖实录》)。明成祖在夺取皇位后,对建文旧臣进行了疯狂的杀戮,尤其是“诛十族”和“瓜蔓抄”,手段极为残忍。“明朝的凌迟是世界刑法史上极刑中的一大景观。凡是凌迟处死的,按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谓千刀万剐,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后一刀才是斩首。行刑时在旁边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后放在上面示众。看凌迟时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明季北略》)。有明一代是酷刑泛滥的时期,史书记载,不忍卒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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