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这样算工伤吗?如果算工伤单位应负何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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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律专家 文章来源:山东在线 更新时间:2007-7-15 21:5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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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于2004年3月25日到某合资单位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于2004年5月5日晚9时左右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加班),这样算工伤吗? 如果算工伤,单位应负何种责任?
盼回复!!!
[田斌律师]:您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不能否认事实劳动关系,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可能会出现某些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在上下班必经线路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受害者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据认定结果(包括伤残鉴定)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山东法律专家回答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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