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能追回欠款吗? |
|
作者:法律专家 文章来源:山东在线 更新时间:2007-7-15 21:56:27  |
|
|
吴某于2002年1月从我处购得货物一宗,货款约1.1万元 ,另外,吴某与我因私人关系欠我0.2万元,两项合计1.3万元,因关系挺好,吴某于2003年6月21日出具欠条,后来,我多次追要,吴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我想起诉他,又怕执行难或者执行回来一堆货物,请问,我应该怎麽办,请多指教,谢谢
[田斌律师]:您好!因为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债权人执行困难或者无法执行及执行达不到预期目的等,这些都是诉讼所可能遇到的正常法律风险。你可以在起诉前查证对方的财产情况或在提起诉讼时申请财产保全,尽可能的减少风险。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单们这样做是不合法
下一篇文章: 我的户口如何处理? |
|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